市民质疑:是否必须安装天然气报警器

    市民质疑:是否必须安装天然气报警器

    11月20日,记者来到德州经济开发区湘江小区,居民汪德明向记者展示了他们居民楼门口贴出的通知。通知上写道“近几年燃气事故层出不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确保小区燃气使用安全,为各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请各业主见通知后积极配合安装人员的登记安装。 ”通知的落款为“燃气报警器销售安装服务中心”。记者发现,不仅该小区发现了居民楼下贴有这种通知,在周围的德建公寓等几个小区都张贴有这种通知。

    汪先生指着《通知》非常疑惑,《通知》中所谓的销售服务中心并没有写清楚公司名称,是不是燃气公司的下属单位?天然气报警器必须安装吗?从《通知》的语气看好像是有关部门下达文件,要我们安装,要不怎么是让我们见通知后积极配合安装人员呢?

    燃气公司:市民可自愿安装

    “我们未与任何燃气安装企业合作,强制销售安装燃气报警器。 ”11月 26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新,据他介绍,几年前曾经有燃气器具销售企业打着他们的旗号忽悠业主,可燃气体报警器强行安装燃气报警器,但是他们从没涉足这块市场,更没和其他企业合作。

    曾新说:“天然气报警器对避免燃气事故确实起到一定作用,因此我们并不反对安装,但必须谨慎,依法安装。 ”目前一些企业推荐的报警器虽属合格产品,可燃气体报警器但安装部门本身并没有取得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资质,因此容易埋下安全隐患。根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在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曾新提醒广大市民,燃气泄漏报警器并非是强制安装的燃气设备,如若选购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一定要确认是经燃气主管部门市场准入认证的产品。德州市场内的认证达标产品都具有德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颁发的燃气器具准销证,燃气报警器并且该证每年都由德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年检并加盖年检专用章。

    联系电话:0531-88326947 15194186651联系人:段志燕 山东济南聚鑫安防器材器材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 燃气报警器 煤气报警器 气体检测仪